日前,省政府发布《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皖政办〔2020〕2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将消防安全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明确了消防救援部门参与改造范围和改造内容、编制改造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同制定改造方案、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开展危险房屋整治、实施连片改造以及组织保障等7项重点任务,此举对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开展以来,我总队迅速行动、主动对接,积极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专题报告消防专项整治的三年目标任务,拿出建议措施、列出任务清单、提出年度计划,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参加了今年7月30日省政协召开的“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月度专题协商会;积极与行业部门建立工作例会、情况通报、联查联办机制,共同研究解决重大行业消防问题,相继推动省住建厅出台《关于细化下达2020年度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通知》(建房函〔2020〕128号)和《安徽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将城镇老旧小区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办实事工程、民生工程,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小区火灾隐患问题。
在了解到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后,我总队积极与省政府办公厅和住建厅联系,提请省政府将消防安全要求全面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让“三个必须”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政府的相关政策要求,积极协调行业主管部门,推动我省城镇老旧小区包括消防安全在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全面改造,在各市打造1-2处行业标杆示范单位,同时结合该方案的实施和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开展,将消防安全工作延伸到社区、居委会等基层一线,为开展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筑牢消防工作的人民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