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巩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成效,防止‘死灰复燃’。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我县下洋镇、坑仔口镇和县自然资源局、煤管局、应急局组成4个拆除小组,全面整顿关闭涉嫌非法煤矿,实施拆除封闭工作。截至11月30日,全县共拆除煤矿生产生活设施建筑面积505305平方米、煤场面积287833平方米、变压器86台、地磅26座、绞车36部、缆绳20条,砌封硐口285个。”近日,记者在福建省永春县采访时,县安委办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黄聪胜表示。
凝聚合力组织领导到位
5月6日,县委书记蔡萌芽主持召开常委会议,研究部署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成立由3位县委常委任组长的3个工作小组: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和政协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整顿关闭非法违法煤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整顿关闭拆除工作;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的打击整治涉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清缴民爆物品,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活动;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推动落实整顿关闭行动监督小组。县政府研究出台《永春县整顿关闭非法违法煤矿实施方案》,成立4个拆除行动小组,分片区集中整治涉嫌非法违法煤矿。各有关单位合力协作,着力消除涉嫌非法违法开采煤矿的安全隐患。
5月15日,县政府在矿区召开整顿关闭非法违法煤矿动员大会,要求广大煤矿业主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到县委、县政府整顿关闭决心,配合集中整顿拆除关闭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宣传《刑法》第343条对非法采矿的司法解释、《煤炭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枪爆违法犯罪的通告》等法律规章。
同时,利用县广播电视台、矿区公告栏、微信平台等多种途径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通告,深入细致做好涉嫌非法违法煤矿主的思想工作,敦促业主上交生产剩余炸药,明确对擅自拆封井口实施盗采的行为将严肃查处,全力消除煤矿区安全隐患。
“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具体措施,深入矿区现场检查指导拆除关闭工作,顺利推进集中整顿关闭工作。”黄聪胜说。
突出重点措施落实到位
该县明确整顿关闭对象为全县范围内涉嫌非法违法开采的煤矿井,措施是拆除涉嫌非法违法煤矿地面一切生产、生活设施设备,切除电力供应线路,收缴火工品,封闭硐口,遣散非法采矿的务工人员。公安部门重点打击涉爆违法犯罪行为,设置关卡,对离开矿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必要性检查,在矿山出入口、储存仓库等部位安装视频监控,纳入综治平安建设雪亮工程,实现对关闭煤矿的动态实时管理。
在整治过程中,下洋镇党委政府下发文件,进一步完善煤炭安全生产巡查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开展“民爆物品管理从严从细、责任到人大排查活动”,把全镇干部职工分为3个工作小组对煤矿生产采取逐矿、逐井,开展地毯式排查,认真登记填写下洋镇民爆物品安全隐患排查表,镇煤管办负责日常巡查资料的收集和管理。
“同时,我镇还建立后续管控机制,对已整顿关停的非法煤矿实行24小时监控,结合昼查、夜查、突击查等工作方法,加强对整顿关闭煤矿的巡查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下洋镇党委书记张延年表示。
从5月29日至8月30日,该县的下洋镇、坑仔口镇和县自然资源局、煤管局、应急局成立4个拆除工作小组,在全面摸底排查全矿区历年关闭矿井的基础上,共派出3100多人次,680多车次,连续奋战近百日,全面拆除封闭涉嫌非法违法煤矿,取得良好成效。同时,贯彻落实国家煤炭去产能政策要求,有力推进2019年煤炭去产能工作。截止9月11日,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告退出9万吨/年煤矿6处、15万吨/年煤矿3处。
截止目前,该县敦促2家关闭停产的煤矿企业主动上缴生产剩余的炸药,查处非法买卖爆炸物案3起、非法运输、储存爆炸物案3起、非法采矿案2起、窝藏案1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4人,收缴涉案炸药2810.9公斤、雷管3296发、导火索268.5米,有效起到震慑作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