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生物天然气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明确了生物天然气发展目标,提出到2025年年产量超过100亿立方米,到2030年超过200亿立方米。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负责人介绍,生物天然气是以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餐厨垃圾、农副产品加工废水等各类城乡有机废弃物为原料,经厌氧发酵和净化提纯产生的绿色低碳清洁可再生的天然气,同时厌氧发酵过程中产生的沼渣沼液可生产有机肥。
《指导意见》指出,生物天然气是新兴领域,在增加天然气供应,增强能源安全保障水平;分布式生产消费,加快替代农村散烧煤;规模化处理有机废弃物,保护生态环境;发展工业化高品质有机肥,助力生态循环农业;开拓新能源新领域,发展可再生燃气新兴产业等方面有重大意义。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负责人称,我国天然气市场供需不平衡、需求较大,城乡各类有机废弃物资源比较丰富,生物天然气发展潜力较大。《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年产量超过100亿立方米,到2030年超过200亿立方米。
《指导意见》提出了生物天然气发展任务,加强规划指导,编制全国、省级、地市或县级规划(开发建设方案);指导大型能源企业编制发展规划,面向全国规划布局工业化项目。加快生物天然气工业化商业化开发建设,实施分布式商业化开发建设和专业化企业化投资建设管理等。
政策支持方面,《指导意见》称,一是将生物天然气纳入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工作方案、天然气产供储销工作方案,以及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方案等。二是构建生物天然气发展规划体系,组织编制生物天然气中长期发展规划或开发建设方案。三是研究建立绿色燃气配额机制,制定生物天然气优先利用政策措施。四是年度用地计划优先安排,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进口设备采购等税收优惠政策。五是制定生物天然气项目管理指南、规划编制导则、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导则等,指导各地对生物天然气实施高效简便的管理等。
该负责人表示,为落实《指导意见》,国家能源局将加快组织编制生物天然气中长期规划或开发建设方案;同时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央企编制本地区(本企业)生物天然气发展中长期规划或开发建设方案;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支持政策,启动实施一批生物天然气产业化大型示范项目,结合示范项目建设,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