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全市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萍乡市消防救援支队围绕老大难、多产权等重大隐患整治难题,探索政府主导、部门联合整治新机制,采取“345”新举措,有力推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和“一查两惩四公开”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查”智能化推动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支队运用专门研发的社会单位监督管理手机APP系统,社会单位检查人员只需根据软件上的任务提示进行定期检查,录入巡查、值班、检查、培训、演练记录,由单位主管审查后报消防部门检查,任何一级不去做,环节就走不通,用信息化手段杜绝了人工漏洞,实现了消防管理的智能化。“三查”即单位自查、主管审查、消防部门检查,针对“三查”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严格执行《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凡符合判定标准的,一律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由市消防救援支队逐一审核上报市应急管理局统一提请市政府挂牌督办。全市共确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14家,提请省政府挂牌督办2家、市级政府挂牌督办14家,整改销案8家。
“四个推动”合力推进隐患治理。为推动属地政府落实整改隐患责任,支队将15家隐患单位情况提请市消专委下发《督办单》,督促相关县(区)人民政府落实领导责任,同时要求属地政府按期制定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方案,并召集相关部门单位调度推进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工作,重点解决了消防工作“上热下冷”层层递减的问题;同时还通过市消专委平台向隐患单位的主管部门、行业部门下发《告知函》,推动了各级各部门加快落实主管责任;整改期间,支队还要求辖区消防大队发动网格化群防群治力量动态整治火灾隐患;此外,我们还创新对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悬挂警示牌倒逼责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有效形成整治合力。目前,市、县两级政府通过领导带队督导、约谈警示、开会调度等方式督改重大火灾单位12次;市消专委向属地政府下发《督办单》12份,收到回函12份,收到整改方案15份;向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发出《行业系统消防问题督办、告知函》17份,抄告消防不良行为3份,收到回函29份,收到处理意见2份;向隐患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下发《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督办函》15份,通过在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报纸、自媒体等多个层面共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单位15家,营造了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五个坚持”提升隐患整改工作成效。坚持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形成隐患整改的责任闭环。开展重大火灾隐患曝光制度,开设市级曝光专栏3个,建立重大火灾隐患曝光“红黑榜”,重大火灾隐患曝光率达*。每月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曝光,《中国应急报》、《信息日报》、《江南都市报》、《萍乡电视台》等报纸6次曝光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情况,《萍乡日报》6次刊登全市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动态,萍乡市广播电台播出相关新闻48条,各县区电视台刊播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新闻动态20余条,各级广播电台播出相关新闻32条。对拒不整改的,制作《消防违法信息通知单》函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予以震慑,维护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