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干警消防安全和责任意识,巩固上半年消防安全讲座和演练成果,增强自防自救能力,8月20日,长春铁路运输法院法警大队进行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开展了消防安全回头看活动,深入细致地对院机关各部门、公共场所等区域进行了消防安全再次检查。
此次主要检查了消防设施和室内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缺少、损坏、停用;电源线路、水管、电脑、打印机、设备、插座是否存在电源线路老化,裸露、烧焦、耗电设备超负荷运转;财务室、档案室、信息化机房、食堂等重点区域的水电燃气是否安全。
通过全面、彻底的排查,上半年检查出的灭火器过期未更换等问题已全部整改,检查结果总体情况很好,无重大安全隐患,但存在灭火器种类单一,没有专门扑灭油、电火灭火器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法警队重新购置了二氧化碳和泡沫灭火器,用于预防食堂油火和电路起火的有效预防。
消防安全检查后,法警大队队长沈波对干警进行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就消防日常检查、疏散逃生的基本常识、消防火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等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并联系实际,以近年发生的真实案例为例,重点介绍了如何防范火灾发生、如何正确扑灭初起火以及逃生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