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至4日,云南省临沧市政府派出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组成的4个联合检查组,分片区对全市气站、燃气门市、燃气经营企业、用气单位(企业、学校、医院、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食堂、餐馆、酒店)等燃气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检查中,工作组全面对燃气经营企业(门市)是否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依法查处无证经营、不按照许可事项规定范围经营和向无证经营单位及个人转供燃气行为;坚决取缔不合格的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及门市;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气站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仪器、仪表检验、检测和安全状况,消防水池及其他消防设施、器材状况,防雷、防静电装置;气站、门市操作人员、安全管理人员、送气人员持证上岗、履行岗位职责及按规范操作情况;气站、门市内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周边环境有无安全隐患,消防安全距离、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消防安全负责人责任落实、安全管理人员专业管理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消防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根据各部门职责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
下一步,支队将根据此次检查情况,及时跟进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加强日常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消除风险隐患,确保辖区消防安全持续稳定。